本公司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價高者得"的原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際慣例運作,對單位和個人資源委托的各類有合法來源的資產進行公開拍賣,F就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競買資格: 1、境內競買者:企業法人須持有營業執照及其復印件、法人代表證明書和委托書以及現場競拍者本人的居民身份證件;個體企業和個人競買只須提供營業執照和本人居民身份證。 2、境外競買者:須持有境外公司之政府注冊文件、銀行資信證明和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如回鄉證、護照等)及其復印件。 3、專營、專賣物品競買者:還需持有該項物品專營、專賣的文件及其復印件。 ★競買著須在本公司公告規定的時間內持上述資格到本公司辦理競買申請手續。
二、拍賣方式: 1、估低價拍賣:價位逐次增高,最后的最高出價者為競得者。本公司多采用此方式。 2、估高價拍賣:價位逐次降低,最后應價者為競得者。 3、混合式:先采用估高價拍賣、至有人應價時,再采用估低價拍賣。 4、投標:與通常投標方式相同。
三、拍賣價格: 1、底 價:某拍賣物能夠成交的最低的保留價格。競價不低于底價才能成交。底價對競買人保密。 2、起叫價:拍賣師報出的第一個價格。本公司將起叫價印制在"拍賣資料"上于拍賣會當日發放(限當期有效),競買者須預先估價,準備好自己所能承受的最高價參加競投。 3、成交價:是本公司拍賣會上該商品的敲槌價,一經敲槌定音的價格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則,須承擔法律責任。
四、傭金率和費用: 依照拍賣法和國際慣例,本公司對每項成交物品按成交價收取5%的傭金。傭金率有所變化的或需運輸、倉儲、過戶等費用,本公司在報價單上注明或由拍賣師在拍賣前說明。傭金與成交款應一并交清。
五、看貨看樣: 本公司依國際慣例,按照拍賣物原狀進行拍賣。本公司的介紹和評價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對拍賣物質量的任何保證,所以要求競買者務必及時領取拍賣物資料并看貨看樣,并仔細審視其品質。
六、拍賣程序:(低估價拍賣) 1、拍賣當日,競買者須提前抵達拍賣會場,按一定比例繳付保證金。保證金數額以公告和拍賣前告知的數額為準。保證金以支票匯票方式繳付的須至少提前拍賣日壹天交至本公司?蛻魬{"競買證"、"收取保證金證明"換取競價號牌和領取報價單。 2、拍賣師報價后,若競買者應價,須舉號牌。應價時可無聲舉牌,亦可舉牌口頭報出高于拍賣師的報價,但增價幅度不應少于規定的增幅。 3、拍賣師在應價基礎上報出新價,三聲叫價,無人應價時,即敲槌定音以示成交。最后應價者為競得人,須當場簽署"成交確認書"。 4、拍賣師報出起叫價后,若三次無人應價,或最終應價低于底價,本公司即作無成交處理。 5、拍賣會結束后,保證金退還未成交的競買者(保證金不計利息),所有競買者須交回號牌方可離場。
七、付款結算: 1、買受人簽定"成交確認書"后,凡不能當場交清貨款的,均須當場向本公司繳付成交價的30%作為預付款,其余70%的成交款須在成交日起7日內向本公司一次結清。(另有約定的除外) 2、不論以現金還是以匯票形式付款,均須在收到現金全款或全款匯入本公司帳戶后方可提貨和辦理過戶手續。
八、提貨: 1、買受人須于付清全款三日內提清全部貨物。 2、成交人提貨時,須當場清點驗收。若發現成交物品之數量與拍賣資料所載數量有出入,須于當日與公司聯系。物品一經出庫概不受理。 3、需辦理有關證照變更、產權過戶手續的,由委托人和本公司協助買受人辦理。辦理過程中所需繳納的稅費均由買受人承擔。(另有約定的除外)
九、違反上述第七、八條規定的,本公司可自違約之日起每日按成交價3‰計收滯納金或沒收保證金和預付款,并按《拍賣法》的規定再行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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